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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资产收益权产品续期后产品设定及续期后提前结束时的会员收益分配计算方式的公告

发布日期:2018年03月07日 泰山文交所

尊敬的投资人:

我所发售的资产收益权产品如遇续期情形,将统一进行如下调整:会员持有产品的本金金额调整为该交易编号产品对应的原始认购金额,到期预期年化收益率调整为产品预期年化收益率,会员持有产品的计息天数自产品当次续期日起计算。

在产品续期后至存续期届满前触发产品约定的提前结束条件,且经我所核准同意产品提前结束的,产品清算时,单个交易编号产品对应的预期应分配金额按照如下方式计算:

单个交易编号产品对应的预期应分配金额=本金×产品预期年化收益率÷365×持有天数+本金-已分收益

若该交易编号产品续期后未经交易,则上述公式中本金按照该交易编号对应的原始认购金额计算,产品预期年化收益率按照产品发售说明书公示的产品预期年化收益率计算,持有天数按照产品续期起始日(含)起至产品提前终止日(含)止累计的天数计算,已分收益按照该交易编号产品对应的产品续期后付息周期内产生的应分且已分配收益计算。

若该交易编号产品续期后进行过交易,则上述公式中本金按照现持有会员最近一次买入价款(佣金不计入)计算,产品预期年化收益率按照现持有会员最近一次买入时点系统提示的产品预期年化收益率计算,持有天数按照现持有会员最近一次买入该交易编号产品次日(含)起至产品提前终止日(含)止累计的天数计算,已分收益按照该交易编号产品对应的产品续期后付息周期内产生的应分且已分配至现持有会员的收益计算。

该计算方式自公告之日起实施。

 

                         山东泰山文化艺术品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一八年三月七日